编者按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体系、促进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报特别推出“智库圆桌”专版,邀请4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共同研究探讨“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方法路径。
本期嘉宾
(按姓氏笔画排序)
艾中良 中电科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新国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安龙 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校长
穆荣平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前沿科技融合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记者
“十四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体系形成了“创造+保护+运用”的整体格局,重要特点是体现出质量和价值导向。随着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推进,“十五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制定,怎样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知识产权工作对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徐安龙:创新体制机制是推动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期间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制定,除延续“十四五”期间“创造+保护+运用”的整体格局外,还可重点考虑知识产权制度顶层设计的建设质量、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成效,以及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程度。
知识产权制度顶层设计应立足并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建议着重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相关指标的制定从反映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政策制定总体统筹机制、各政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以及各技术领域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制度的全面覆盖率、制度建设投入等方面予以细化,发挥知识产权对各个技术领域转化运用的“统筹”职能。
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第一资源。“十五五”期间应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及转移转化人才的培养质量,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充分发挥高校及相关职能机构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及转移转化人才的“主力军”作用,建议建立反映相关人才培养数量与培养质量的指标。
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是推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建议“十五五”期间丰富和优化反映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成效,例如增加知识产权转让、许可量,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交易金额等具体指标。
艾中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集中涌现,引发链式变革。在此背景下,“十五五”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的制定,可考虑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关键产业方向选择的作用,建立完善产业链上下游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
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方向选择方面,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在重点领域发掘、关键技术预见中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洞察重点领域、重要产业的知识产权特点和发展趋势,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模型,为顶层决策提供参考。
在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方面,基于产业链视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产业链上下游知识产权共用、共享和分配机制,通过知识产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分享,发挥“1+1>2”的作用,推动高质量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可构建更加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突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供保障。在把握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发展阶段创新规律的基础上,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探索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服务产业升级。
在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方面,可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对于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方面的作用。在技术标准贡献度、核心专利布局、风险管理、合规性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在同行评审、量化评估、第三方认证等方面完善知识产权评价方法。
记者
目前,我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科研仪器等许多方面“卡脖子”问题还比较突出,数字、新能源、生命科学等多个维度正在激烈争夺“领跑”地位,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的竞争与合作构筑护城河。从政府和市场两个角度出发,如何支撑促进市场导向的应用型科技研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大力推动专利转化运用?
穆荣平: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小巨人”企业等需要推进建设模块化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专利与标准的系统性发展,开展前瞻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同步布局关键核心知识产权,构筑基于专利的技术领域优势,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竞争力。
可以从政策上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创建企业总部研究院、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的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打造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为创新联合体完善技术联合攻关、专利监测、风险预警等功能机制提供资源支持,以企业为落点塑造战略领域特色优势。
此外,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创新友好型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激活人才创造力,提升以高价值专利为基础的、产学研协同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整体效能,以强大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从容应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国际竞争环境和风险挑战。
艾中良: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知识产权机制与手段:
一是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完善当前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一方面利用大模型赋能当前资源平台中的知识产权搜索、知识图谱绘制等传统功能,提供更加高效、精确的知识产权服务;另一方面将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化、需求发布等产业链上下游服务业务集成到平台上,让用户可以方便地筛选、对比各类服务,打造知识产权资源的“阿里巴巴”(C2C)平台。
二是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全世界每年90%以上的发明创造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而大多科研机构对于专利文献价值的理解不够深刻。建议加强专利文献资源库使用的宣传推广,鼓励科研机构充分利用专利文献资源库,解决研究时间、收敛研究方向,提升科研攻关效率。应当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典型示范案例的宣传推广,例如,中电科55所承担的“第三代半导体电力电气器件模块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构建了针对单一技术方向的多层级立体保护方案,可加强对此类示范案例的推广,推动科研机构学习技术分解、关键技术分级、创新点组合等典型的知识产权布局做法,优化知识产权布局策略。
三是加强专业化机构建设,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运用。建议探索建设专利创新中心,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适当鼓励企业集团内部建设创新中心,充当专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中介,由科研团队授予创新中心“独占实施权”,然后由创新中心以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共同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将其转为“普通实施权”,并授予企业进一步商业应用。建议推进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助力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够在科研机构研发攻关前期做好专利文献调研,支持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在攻关完成后与科研机构合作挖掘创新点并做好专利组合布局,让知识产权保护效力最大化。建议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方向,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助力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和发展。
记者
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态势和国际产业竞争方向,为更好地助力提升我国科技研发的成功率,以及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可用性,专利申请、审查、导航及预警等工作应进一步做出哪些优化?
穆荣平:专利制度的本质是确认和保护技术发明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人乐于、善于从事技术发明活动。
从技术发明人角度看,申请专利旨在获得技术发明的专属权益。因此,不仅要进一步从政策上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还需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系统提升服务专利申请能力,帮助技术发明人提升专利申请水平。
从政府角度看,专利审查旨在识别有创新、符合申请条件的技术发明并授予专利权。因此,有必要不断提升专利审查工作的数智化水平,形成跨学科、跨领域专利审查新范式;培养提升专利审查员的系统审查能力,从技术发明的本质出发,即从“增强人作用于外部世界的能力”的角度审查专利申请,促进专利质量提升,支持和引导技术发明范式转变。
从产业创新角度看,专利导航旨在架起技术与产业的桥梁。要持续提升专利导航工作的数字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加精准、高效地把专利信息资源的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助力创新创业,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方向,引导强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从产业竞争力角度看,专利预警旨在监测产业技术发展态势,识别产业专利布局重点,规避产业链供应链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因此,需要加强部署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风险预警机制,为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提供指导,促进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李新国:近年来,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专利审查制度、政策和机制主动进行了调整与完善,探索创建了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快速审查、集中审查、延迟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逐步建立起快慢结合、内外衔接的多轨制审查通道。特别是2019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中增加了“延迟审查”,并在2023年修改中进一步增加了延迟审查提前终止或撤回程序,满足了创新主体及创新活动的多样化需求,受到广泛好评。
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态势和国际产业竞争方向,我们希望专利审查工作在以下方面更趋优化:
首先,对重点产业领域的专利审查予以重点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产业安全,希望在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关注重点产业特别是“卡脖子”领域的专利审查和确权,进一步创新审查模式,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审查机制,保障产业安全,特别是相关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其次,强化专利审查与专利创造、保护、运用等的联动。专利审查发挥着向前促进高水平创造、向后促进高效益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提出“以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协同各类重大创新平台,培育和发现一批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组合”。专利审查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高质量审查把关而获得授权的高质量专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能为相关产业和创新主体赢得主动和先机,更能顺畅地进行成果转化和运营。
此外,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作为,投入了大量财力、人力,形成了很多高水平的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等报告成果,为地方政府决策、产业布局及创新活动等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建议建立相关报告成果的及时分享和定期更新机制,以惠及更多创新主体,并发挥其长效的价值。
记者
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表现。对于中医药产业而言,如何通过完善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优势,来推动中医药产业现代化发展?
徐安龙:目前亟需完善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的建设目标,需要以激发中医药高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导向,同时兼顾中医药国际化发展需求,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发挥对外开放助推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强大动力。针对这一目标,应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
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应该基于不同中医药技术成果自身特点“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基于不同中医药技术特点分类建立细化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覆盖中医药秘方验方、传统知识、特色技法等技术内涵。更重要的是,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顶层设计应能够实现中医药产业化路径的制度贯通与衔接,不仅涉及中医药知识产权,还需与中医药市场准入等相关制度有效衔接,有效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当下,完善中药保密配方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密转化法律制度建设尤为重要。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都高度重视对其传统文化成果和重大发明创造的保护。中药保密配方作为采取秘密方式保存并具有显著疗效的中医药之“至宝”,对中医药产业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当前,我国中药保密配方的保密转化与上市存在制度障碍,如何促进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中药保密配方在保密保护下实现新药转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建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法治体系与管理模式,完善中药保密配方法律保护顶层设计,以推动中医药产业化、保障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为要义,坚持守中医药之“正”,创制度之“新”。
此外,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化是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建议鼓励引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与中医药领域多层面、多维度深度融合,推动中医药产业实现新突破。(文字:李杨芳)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加强知识产权支撑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编辑:晏如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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