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近日,长沙邮局海关在对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在一件申报为“宠物食品”的进境邮件中查获伪装夹藏的大麻3包,毛重1148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供稿/ 长沙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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