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NSIGHT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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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生活,成了我的全部理想。”
一位ins博主,最近成为了无数网友的退休梦想范本:
两人三猫,窗临海港,满墙老书,早茶晚酒。
她并非精致网红,甚至年仅48岁就老得满头白发。
但她会借用丽贝卡·特雷斯特的文字自勉:
“这是我年纪渐长的展望:
自由,然后变老,带点坏脾气。”
她没有家财万贯,反而曾是一位被大厂欠薪的打工人。
她一气之下背起行囊,牵着爱人,奔赴山海。
“人生,理应是场壮丽的消遣。”
她的名字叫克里斯滕·皮尔斯(christen pears)。
但每次自我介绍,她都会苦笑道:“一个沉迷买书却看不完的人。”
皮尔斯,是个有点怪的女子。
人们夸她是个文艺女,她会坦白:
“我最大的兴趣,是拍一些很烂的照片和歪歪扭扭的陶艺。”
网友赞她是“读书人”,她安利:
“你知道阅读最好的伴侣是什么吗?”
“周五晚上,老公睡着,小说一本,美酒两杯。”
她的主业,是和丈夫在英国康沃尔郡经营着一家叫Middle Colenso Farm的民宿。
设计风格,是她的心水,家具摆设,她亲自挑选。
慵懒、惬意、清爽,像是周六早上被生物钟叫醒却发现不用上班,你在被窝里睡得香香的,阳光盖在脚踝上。
特别是这个小书架茶几,居里一眼就爱上。
某次采访,记者让皮尔斯介绍一下自己的民宿,打打广告。
她想了好久,跳出一句杜鲁门·卡博特的句子:
去想无关紧要的事,去想想风吧。
皮尔斯自认是一位经验丰富,脾气极好的房东。
“我就住在你隔壁,大小事情都能找我,哪里有最好吃的炸鱼薯条,我也了如指掌。”
唯独,有一个雷区——
“不可以乱排列我精心整理的书架!绝对不可以!”
如果问世间有什么“富可敌国”的事,皮尔斯一定会指指背后一堵墙的藏书。
这些企鹅兰登原版老书,是她一本本从世界各地淘回来。
用她的话就是“像周游列国,搜寻精神的碎片。”
他们陈旧、褶皱、微微发黄,阳光下,会透着樟脑和书页的气息。
“小说是橙色,犯罪是绿色,旅行和冒险是粉色的。”
“但我按照数字排列它们,像造物主的把戏:爱情故事的旁边是血腥谋杀,自由冒险的尽头是绝望的纪实文学。”
不得不怀疑,她是个天蝎座的J人。
然而,虽已是“黄金散尽为收书,满家琳琅百不如”,但皮尔斯表示:
我知道我永远都看不完,但我就是忍不住要买......
买书如山倒,看书如抽丝,看来是一件不分年龄和国籍的“败家事”啊。
一直觉得,买纸质书有一种“偷情”的快感。
尤其是用美工刀小心翼翼割开塑封的一刻,能听到摩擦的窸窣,看到书页的纹路,闻到纸浆的气息。
灵欲合一的享受。
后来看到李碧华在《猫柳春眠水子地藏》写了一段极妙的比喻:
“有时逛书店,总控制着别再买书。买了不看,搁在那儿当后宫佳丽,如同一个昏君。”
而皮尔斯则让家里的小猫“翻牌子”:
“大部头不知从何读起,猫儿来精选。”
这种“书虫”的痴迷,和皮尔斯的学霸人生有关。
作为一个工人家庭的女儿,她顺利考上了牛津大学学术数一数二的默顿学院。
毕业后成为了一名记者,四海跑新闻,全球做采访。
三十多岁,她就已经成为了网络新闻的执行主编,笔力雄浑,才华横溢。
她将自己的成功经验总结为:“大量阅读,习惯思考,放缓脚步,深度对话”。
事业突飞猛进,爱情也风生水起。
她和澳大利亚远洋帆船船长+CEO布莱克喜结连理,知识分子+年轻船长,像小说的配置。
然而,在资本面前,生活、事业、爱情,都显得不堪一击。
2008年,因被长期欠薪、不买医保,皮尔斯把公司老板告上了法庭。
而这个老板,是当地的教育部议员。
官司胜诉了,但在当地新闻业也待不下去了。
某晚,夜风如潮,皮尔斯对丈夫说:“走吗?”
布莱尔没有一丝疑惑:“好啊。”
两个人,决定远航。
他们回到英国,用多年来打工的积蓄买下一套老房子,加以改造。
装饰是自己挑的,风格是自己爱的。
他们没有要孩子,但养了三只小猫。
装修结束,夫妻俩所存无几。
唯一的财富,是皮尔斯的老书,和布莱克的大海。
布莱克依然会航海,但回家时,就爱倒腾温室和土地。
回家时,她在读书他在种花。
出海时,她摘下他种给她的花。
皮尔斯没再做记者,她写书评,管理民宿,有时会开一些小小的读书会。
生活宁静得,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响。
春天读书,阳光晒藤椅,句子悠长,咖啡回甘。
夏日读书,不知日暮晚。书页微黄,鬓角清凉。
秋日读书,皮尔斯忍不住吐槽:
每次看烧脑大部头,总有种“白头搔更短”的担忧。
冬天读书,要藏在被窝里,听窗外寒风呼啸。
故事太妙,就念给小猫听。
除了读书,皮尔斯也会有点别的消遣。
一是开古董车追夕阳。
戴老式贝雷帽,配皮质短手套,树影飞行,落日穿林。
二是游泳健身普拉提。
曾是普拉提教练的皮尔斯,会定期做运动,也不是为了身材多美。
“纯粹是人老了,膝盖不舒服。”
三是月夜灯下鸡尾酒。
夜色如谜,和老公下西洋象棋,配咖啡内格罗尼酒。
晚上独酌,又搞上一杯马提尼。
喝酒的理由也够文艺:
“今晚月色很美。”
周五晚上,炉火温馨,开一本小说,调一杯小酒。
字在细语,人已微醺。
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十几年。
皮尔斯和丈夫已经头发花白,她说看着像晚上的浪,又像铁丝刷,不染也好看。
家里的橘猫露比已经16岁,皮尔斯依然会抱着它念那些泛黄故事。
“我不富有,但这就是我的小世界。”
她如是说。
几个月前,皮尔斯停更很久,后来才知道,是丈夫中风了。
幸好,问题不大。
她没有自叹自艾,也没有放弃对生活的期许。
而是在主页中写道:
“我买了一支新口红和几本新书,在日子难过时,更要提振士气。”
我想,这正是皮尔斯的生活会成为人们理想的原因。
少年时努力学习,考上高等学府,青年时大展才华,存下一笔积蓄。
中年时说走就走,重启人生篇章,老年时提振士气,接纳一切变故。
而这,不正是兵荒马乱,满地鸡毛的我们所艳羡的吗?
书籍,爱人,鲜花,猫咪,窗边的风和一同老去的发丝。
这种生活的诗意,仿佛是加缪文字的具化:
“总之,我对我的内心一直看得不是很清楚。”
“但是,我总是能本能地追随一刻看不见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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