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支付方式选择权应留给消费者

记者观察:支付方式选择权应留给消费者
2024年11月29日 16:05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许予朋】

最近,记者在进行线上购物时,在支付环节总是遇到系统自动将第一付款方式选为“先用后付”的情况。无论是“先用后付”还是“小额免密支付”,在开通时往往轻而易举,甚至“不为人知”,然而一旦开通后想要再关闭上述功能,就会遇到重重阻碍、“千难万难”。互联网上,有不少消费者也遇到了与记者类似的困惑。

“勿触了‘先用后付’功能,点完支付才发现下单不用输密码,太不安全了,赶紧取消订单。”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对“先用后付”的安全性表示了质疑。“下单的时候是优惠价,付款的时候是原价。”支付方式本无好坏,但有网友发现,有些商家利用这一“时间差”找到了套利的空间,这就造成了对消费者的实际损害。

当前,在技术创新频出的时代,线上支付方式正在不断迭代。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线上支付、指尖支付的便捷度,有助于提升老百姓的消费意愿、降低冲动消费带来的“罪恶感”,这对于促进交易、提振消费具有一定作用。但也要看到的是,平台不断诱导消费者开通的“先用后付”“免密支付”等功能,在提升了消费者对于花钱的“钝感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密码等功能对消费者支付安全度的保护。这些“新玩法”“新花样”,可能将老百姓导向消费主义陷阱,造成过度负债,还可能提升“误触”等操作风险,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如果消费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将会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但平台往往没有向消费者充分提示此类复杂金融产品的性质和逾期后果,这往往给消费者带来很大困扰。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平台在设计“先用后付”等功能或为其他支付方式引流时,也需参考上述条例来执行,不能只顾及商业利益。

对于是否开通“先用后付”“免密支付”,平台应该给予消费者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并充各类支付方式的优势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这些创新支付方式时,也可以方便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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