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行为,不会导致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新华文轩股权的函》,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所持有的新华文轩131,348,818股国有股份(占新华文轩总股本的10.6455%)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予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与四川文投集团就无偿划转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于2024年6月28日签订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文投集团)》。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主管部门批复的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新华文轩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主管部门原则同意以无偿划转方式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的131,348,818股新华文轩股份(占新华文轩总股本的10.6455%)划转至四川文投集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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