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2024年化妆品监督抽检、网络化妆品监管和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工作,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注册备案、“一号多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等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效应,有力遏制违法现象,现将第二批化妆品经营领域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案例一:六安市裕安区伊甸园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虚假宣传化妆品案
2024年7月26日,裕安区局接到关于六安市裕安区伊甸园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投诉举报,举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销售琼婆婆山茶花精华油时虚假宣传产品功效。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琼婆婆山茶花精华油系湖南金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备案编号:湘G妆网备字2022001225,备案的功效:抗皱、紧致。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销售上述化妆品时将产品参数功效标注为保湿、修护、滋养、舒缓进行宣传,网页的制作成本为 15 元。至案发,当事人已进行整改,主动在抖音平台下架停售上述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等的规定,处以罚款45元。
案例二:六安市霍山县凡创化妆品店虚假宣传化妆品案
2024年1月2日,霍山县局收到举报称快 手网络平台的“霍山凡创化妆品个体店”经营的化妆品“圣梵娜双效紧致抗皱格子面膜”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立即对霍山县凡创化妆品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圣梵娜双效紧致抗皱格子面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17770,生产商:广州市蝶婉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金钟横路388号,属于普通化妆品,具有舒缓修复、紧致皮肤、控油、保湿、补水效果。店铺商品详情页适用肤质“干性、敏感性、中性、油性”。商品详情标注的适用“敏感性”内容属特定功效宣称,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测试的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经调查核实,认定当事人线上销售的圣梵娜双效紧致抗皱格子面膜广告含有“敏感性”功效无事实依据,宣传广告内容与商品实际功效不符,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等的规定,处以罚款810元。
案例三:六安市金寨县秋子mm美妆经营未备案的化妆品案
2024年3月4日,金寨县局接到安徽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举报人反映在淘 宝店铺秋子mm美妆购买的holika单色眼影产品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涉嫌未经备案。该淘 宝店铺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根据店铺经营者姓名等线索,金寨县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锁定当事人经营场所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holika单色眼影相关产品,经当事人确认,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产品在现场检查时已从网店下架,违法所得共计102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证明,并上传至淘 宝平台。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等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2元,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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