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梅金复〔2024〕58号
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礤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蕉农商行报〔2024〕18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礤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北礤分理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梅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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