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明理 化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法官释法明理 化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24年11月27日 06:57 贵阳日报

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 “法官,你为我们解决了一件烦心事,太感谢了。”近日,乌当区人民法院羊昌法庭承办法官在“合心亭”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矛盾纠纷双方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5月21日,原告蒋某某因科研需要承包了被告杨某某位于乌当区水田镇某村的54.35亩土地,约定每年租金14131元,流转期限为15年。合同签订后,蒋某某按约定支付了租金及押金。但是,由于当地村民的阻扰,蒋某某一直无法使用承包的土地,前期购买的科研设备也无法投入使用,提前支付的租金因联系不上杨某某无法退还。当地村委会曾进行沟通调解,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蒋某某将杨某某起诉到法院。

  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属于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标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积大,土地的使用也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调查、核实土地承包情况,发现杨某某在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条件下,擅自将土地流转给蒋某某,遂产生此次矛盾纠纷。

  随后,法官联系上杨某某。杨某某表示,认可法庭调查事实,这件事的确是自己违约在先,但由于现在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无法偿还租金。

  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组织当事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在法庭的“合心亭”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向两人讲解土地经营权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进行劝导。最终,双方针对合同解除、租金退还金额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矛盾至此得以化解。

  长期以来,羊昌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贯彻于案件办理的始终,主动靠前服务,倾听群众诉求,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合法合规合理化解。

  (陈鹏灏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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