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上海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计划(第十批)发布啦!支持方向为绿色智能家电(第一轮)、绿色智能家电(第二轮)、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本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7项工作,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4217.121694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19282.412206万元。详见↓
1、按照《关于实施“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商商贸〔2022〕22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本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第一轮)家电消费补贴资金,由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358.536694万元。
2、按照《关于实施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商商贸〔2024〕4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本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第二轮)家电消费补贴资金,由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685.46万元。
3、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批159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9590.685201万元。
4、按照《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1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批118家企业垫付资金80%的预拨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4138.052005万元。
5、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三批566辆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由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82.82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602.675万元。
6、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交财〔2024〕64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二批581辆公交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3951万元。
7、按照《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沪交行规〔2022〕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9个2023年度岸电运营补贴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由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890.3万元。
编辑: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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