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滁州网
滁州网讯 近日,天长法院执行员章黎黎收到一条来自皖北张老汉孙子小张的短信,说:“章法官,爷爷让我告诉您,李某已经把钱全部打过来了,我父母的病情也有好转,谢谢!”
2018年10月18日,张老汉的儿子张某在去扬州的路上,途经安徽省天长市,被家住江苏省仪征市驾驶二轮摩托车骑行的李某撞伤,该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左眼盲目构成八级伤残、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天长法院判决李某赔偿654550.95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李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面对巨额赔偿,李某始终以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为由而搪塞,眼看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便东躲西藏,不再露面。
执行员章黎黎积极调查执行线索,先后奔赴仪征市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仪镇香沟镇进行实地调查,扣押了李某名下奇瑞QQ轿车一辆,查封了农村集体土地房产一处。
同时,鉴于张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李某的逃避行为,章黎黎向合议庭汇报了此案的新情况,并成功为张某家庭申请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
为了找到李某,章黎黎带领执行干警多次来到李某住处进行蹲守,终于在三天后的一个夜晚将其拘传回院。然而,李某仍然态度强硬,表示无力赔偿。面对李某的逃避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并更换工作场所再次失联,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了化解僵局,天长法院启动了府院联动机制,与公安民警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经过深入调查和核实证据,法院认为李某涉嫌拒执罪,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天长市公安局。
在河北村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张老汉、李某及其亲属围坐在一起,章黎黎与公安干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并讲明了逃避执行的严重性。经过多方努力和调解,张老汉代表儿子与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放弃了部分赔偿款及利息,余款由李某分两期在一年内付清。
协议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并因未造成重大损失而未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老汉一家也逐渐克服了困难,生活步入了正轨。
此次执行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也体现了天长法院执行员章黎黎在面对“执行难”问题时始终坚持的“让畏难的心沉下去,让老百姓的心亮起来”的信念。(韩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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