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阴消保委
案情简介
今年9月初,消费者王女士投诉至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南闸分会,称其母亲七月份在某店按摩,按摩师给其推销了价值2000元的产品,然而推销时没有告知其这2000元只是按摩产品,不包含按摩手法,因此按摩结束后,商家还要收取按摩费,王女士觉得不合理,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拒绝,遂王女士向消保委南闸分会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南闸分会接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投诉双方了解事情经过。消费者王女士表示购买了按摩店的产品,结果按摩完还要收费,非常不合理,难道把产品带回家自己按摩吗?而且按摩产品2000元那么贵,肯定是包含按摩在里面的,否则谁会花那么多钱买按摩产品。
商家则表示,工作人员确实忘记事先告知消费者按摩要另外收费了,愿意承担责任。最终经调解,商家退还了消费者2000元购货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商家在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没有明确告知全部实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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