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游新闻看点
#多个被封炒股主播疑似开新号复活#【多个被封炒股主播疑似开新号“复活”,律师提醒“股市黑嘴”将担责】#律师称股市黑嘴将担责# 近期,A股行情升温,不少拥有上百万粉丝的财经博主非常活跃,甚至在直播中出现一些违规情况。由此,平台对违规账号进行了连续清理和整顿,但近日上游新闻发现,一些此前被封禁账号的主播,通过新开账号再次出现。这些杀“回马枪”的主播都是谁?非法荐股又哪些行为?有关方面监管整顿情况如何?违规荐股评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些“股市黑嘴”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这些行为包括: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影响价格或交易量,从中谋取相关利益;对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公开评价或者提出投资建议,影响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这些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股市说到底是信息市场,不实信息会影响股价,影响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信息传播有查处职权,以免扰乱市场。不论是非法荐股还是‘股市黑嘴’胡乱点评股市,如果对市场造成重大影响,引起价格波动,都可能被处罚。《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臧律师表示,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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