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提一周的新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因司机随意变道相继与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三车损坏。近日,发生在G72泉南高速上的这一幕,让人感到后怕。好在事故中人无大碍,刚喜提新车一周的驾驶人冉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接到110转警:G72泉南高速桂林往柳州方向,一小车变道时接连与另一辆小车以及大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无法挪动,无人员受伤,请交警前往现场处置。
执勤警组抵达现场发现,两辆小车停在匝道口导流区域,其中,粤A牌黑色小车车头损毁严重,浙B牌小车车头右侧撞损,大货车右后方轮胎以及后轮轴被撞坏,停在第三车道。
经了解,浙B牌驾驶员龙某称他正常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右前方的小车突然闪了一下转向灯后马上就变道,两车距离太近难以避让,一下子就撞了上去,接着黑色小车又被后方来的大货车撞到。
据粤A牌黑色小车驾驶员冉某交代,当时他前方有两辆车,想变道至左侧车道但是没有注意到左后方车辆,打了一下转向灯后便直接变道,未承想接连被撞。冉某告知民警其一个星期前刚提这辆新车,没想到就发生交通事故。对此,他既心疼又懊悔。
经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变道时需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有安全距离再变道,切勿突然变道、随意连续变道。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周志英
编辑 | 孙玥
校对 | 李冬莉
责编 | 刘晓婧
审核 | 农春雨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