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李冰
在完成增资一个月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消费金融”)股权变更获批。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关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受让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海尔消费金融39710万股股份(19%股权)。受让后,海尔集团公司合计持有海尔消费金融102,410万股股份(49%股权)。
海尔集团仍为第一大股东
若股权变更完成,海尔集团依然是海尔消费金融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后该公司股权结构将为,海尔集团持股比例增至为49%。此外,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浙江逸荣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5%、16%和10%的股份。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海尔消费金融股东行列。
据悉,海尔消费金融此次股权调整是为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要求,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股东资源优势,深化产融协同,强化场景金融领域战略布局。”海尔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针对此事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
今年以来,海尔消费金融在多领域动作频频。比如,5月份,海尔消费金融成功发行2024年首笔ABS规模为16.5亿元;8月份,海尔消费金融首次成功发行规模为15亿元的金融债券。同时,10月份,海尔消费金融宣布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注册资本金由15亿元增至20.9亿元。
“通过受让股权,海尔集团在满足监管要求基础上,对海尔消费金融的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增强,这有助于加强海尔集团对海尔消费金融战略方向和经营管理的主导权。”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股权调整背后也反映了海尔消费金融对业务扩张的需求,这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增强其在消费金融领域的竞争力,为未来推出新产品或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支持。
消费金融公司调整动作不断
自2024年4月18日《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已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在公司股东及注册资本金层面有所动作,其中增资是普遍现象。例如,2024年4月份,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宁银消费金融共同增资;2024年9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批复同意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52.15亿元。业界普遍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增资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实力,同时,在新规框架下,也向市场展现了积极的适应能力。
另外,《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其中在设立与变更中提到,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50%的出资人,须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或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非金融企业,一般出资人是指除主要出资人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从行业来看,多位受访者认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仍将处于积极向新规靠拢的调整阶段。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增加资本金、优化股东结构等将会成为消费金融公司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合规调整不仅有助于增强消费金融公司稳健发展能力,也有助于更好地服务金融消费者。”
“当前消费金融行业正处于调整和升级阶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驱动。一是监管要求不断提升。消费金融行业一定程度上仍属于重资产行业,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有充足的资本金以应对潜在的信贷风险,许多消费金融公司需要补充资本金以满足监管要求,提升抗风险能力;二是资本规模愈发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头部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扩大市场份额成为常见策略;三是业务创新需要更多资本作为支撑。数字化转型、场景化消费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兴起,使得消费金融业务创新需要较强的资本支持。”杜阳说。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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