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提供:人民检察博物馆)
这是1957年9月最高检冯烈同志获得的业余文化学校结业证书,收藏于人民检察博物馆。
冯烈生于1922年7月,山西孝义人,今年已102岁高龄。1939年8月参加八路军115师学兵大队,1940年2月在山西省武乡县抗大总校学习。194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在山西省灵石县妇联会、汾阳县妇联会、省军区武装部、汾阳地委、清源县妇联会工作。1951年2月到最高检工作,1979年2月离休。
20世纪50年代,为尽快提高司法干部的文化素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组织业余文化学校,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冯烈在其1956年3月的自传中写道:“由于自己文化很低,缺乏理论,当时不愿来中央领导机关工作,思想顾虑很大,……最主要的是不会写东西,因此积极要求学习文化。”她表示:“现在妨碍我更多、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做更多一些工作的,亦即我的致命缺点仍然是文化低,……今后努力的主要方向是积极地有计划地进行文化、理论学习,从各方面提高自己,以便跟着社会主义建设一同前进。”
结业证书显示,冯烈在业余文化学校初中语文班学习期满,成绩及格。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个缩影。这份结业证书,冯烈同志珍藏了近70年,今年初亲自捐赠给人民检察博物馆。
(文字:骆贤涛 朱廷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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