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0日 06:3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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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本236,627,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325,59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工作。

  2、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后续仍继续用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付前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等支出。

  3、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1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4、2019年4月,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收购协议》,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1832号的15,653.50平方米(约23.48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收购价款为65,005,539.00元。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搬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2022年5月,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约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公司需搬迁完毕并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2022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将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上交收储方,并于2023年1月初配合收储方完成了注销手续。2023年7月,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2》,约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2024年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3》,约定在2024年6月30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搬迁完毕,收储方已完成验收。截至2024年7月,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项人民币65,005,539.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万伍仟伍佰叁拾玖元整);至此,《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甬高土整【2019】第02号)及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搬迁补偿款项已全部到账,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2024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6、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丕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丕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8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0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8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0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8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鉴于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实际获得投资收益为人民币2,162,608.22元。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超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8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11月9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方式:2024年11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信函请寄: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联系人:周慧君,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5

  2、投票简称:SJZN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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