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央财经大学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管理规定》出炉
本报讯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印发了《中央财经大学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置管理。
《规定》明确,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茶水柜、书柜、文件柜、保密柜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投影仪、碎纸机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的方式包括调配新增、购置新增、报废更新。
其中,办公家具的配置应当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的规定,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勤俭节约、庄重严肃、简约实用原则,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办公设备的配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
《规定》强调,要充分利用可共享资源。各部门的闲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可统一进行调配。资产管理部门调配时需结合学校公共库、资产调剂平台、各部门的闲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调配标准的,由调出部门发起调拨申请,调入部门接收、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置按先调配、后购置原则,确属工作亟须、难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且不能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的,方可购置。
关于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购置,《规定》明确,要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每年校内预算启动时,各部门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购置需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以及所占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存量状况、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支出标准,编制下一年度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购置计划。购置计划一经学校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购置新增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予实施。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采购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回收,《规定》明确,对于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得报废更新。对于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应继续使用,不予更新。各部门拟更新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与处置。
(本栏文字整理:张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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