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小铭切瓜,律师说法。大家好,小铭我又来了。这次,我们要说的事情与高空抛物有关。
先看下这个事情的新闻背景。去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32楼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大家注意,刚刚那段文字中出现了两个概念:高空抛物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但是为啥在这个案件中,法院最终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核定的死刑?
公开报道显示,检方指控,这个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两伤。
2023年11月27日,该案件一审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诉。当年12月13日,该案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未上诉。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为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为此,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来告诉你背后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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