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报
衣物送洗过程中不慎丢失,谁该为此负责?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据披露,消费者叶女士投诉称,6月15日她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洗衣服务,共支付78.8元,由经营者提供上门取送服务。叶女士表示,她总共送洗了5件衣服,快递员当场确认并拍照留存,但此后,在商家收件环节却出现了问题,对方表示只收到了4件衣物,且让其直接联系快递公司,而快递公司又让她联系商家。对于双方的推诿“扯皮”,叶女士表示“心累”,无奈投诉至浦东新区消保委要求赔偿丢失衣物的费用。
叶女士向消保委工作人员提供了取件快递员拍摄的照片、与快递员的聊天记录及其他证据,照片显示,确有5件衣物,但其中一件白色衣物只露出一个角,这件白色衣物就是叶女士声称丢失的白色羽绒服。
从消费关系来看,叶女士通过平台下单了洗衣服务,取件方是由经营者指定安排的,事实上,叶女士并未直接与快递公司发生消费关系!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被诉方某洗衣店,要求对方与收件的快递公司进行核实,而非由叶女士来承担取证责任。
对方负责人表示认可,并与快递公司进行交涉。此后,洗衣店回电,表示已经要求快递公司和洗衣工厂调取监控视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通过洗衣工厂提供的监控视频无法确认叶女士送洗衣物的数量,而快递单上显示的收衣数量为4件。
由于双方的证据产生了偏差,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关键时刻需要破局!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再次联系经营者,指出可以从取证方式以及调解方案上着手,争取化解该起纠纷。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一是应让经营者通过快递公司,当面询问取件的快递小哥,了解当时情况;二是让经营者与洗衣工厂、快递公司协商,共摊责任,化解矛盾。
最终,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经营者来电表示洗衣工厂、快递公司与自身已达成共识,三方均摊赔付,并已联系叶女士提供购物小票,约定扣除折旧后总计赔付叶女士1728元,叶女士表示接受。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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