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11日讯(记者 周维朕 林宏松 通讯员 罗丽娜)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主要途径,其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地实现为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奠定了现实基础。除了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也是深圳很多家长的第二选择。
但普惠性幼儿园也常常面临着资源配置失衡、经费保障不足和质量保障缺位等问题。为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市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日前,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负责人李绮雯来到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在线解读《实施细则》。
李绮雯为网友在线解读《实施细则》。
“与原来的补助政策对比,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在教师待遇上有了极大的提高。”李绮雯表示,《实施细则》对民办普惠园教师个人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提高到2.6倍;扶持标准由原来的区级5万元/班/年、市级6万元/班/年提高至每生每年6000元的奖补标准;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师资培训、教科研项目申报、评估指导等方面将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那么,普惠性幼儿园该如何认定呢?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应当符合规范安全办学、收费规范合理、坚持科学保教、依法聘用教职工、保障教职工待遇、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等条件。
申请流程按照“申报—初评—复评—整改—认定—公示—承诺”依次开展,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可于每年5月前向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9月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核认定。
“根据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可以看出大鹏新区加大对民办普惠园的扶持力度。”李绮雯表示,为确保政府的补助依法依规使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学年末对普惠性幼儿园履行办学承诺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对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规范办学进行监管,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规范,逐步缩小与公办园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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