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四个方面着手做好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四个方面着手做好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2024年09月25日 09:33 财政部网站

转自: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2024年9月25日 来源:财政部厦门监管局

  厦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监管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和完善闭环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做好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助力部门预算监管提质增效。

 一、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厦门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财政部党组和相关司局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预算执行监督的内部培训学习和外部宣传解读。一方面,强化内部培训学习,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一是组织学习预算执行相关的监管实施办法、问题纠偏整改规则、系统操作手册等文件资料,吃透制度精神,领会监管新要点、新要求。二是细化监管流程,同步修订厦门监管局预算执行监督相关内控操作规程,将制度办法的最新要求与业务的内控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学到位”“不走样”。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要求干部熟练运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分析预警及核实抽查的操作方法,不断提高线上监控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并及时反馈系统使用体验,为优化改进系统提供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强化宣传解读,督促预算单位扛起责任。一是通过文件解读、政策宣传,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监管工作成果展示、典型问题通报提醒、经验交流座谈分享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树牢红线意识。三是应邀派员到相关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监管业务培训,指导预算单位准确把握预算管理的政策要点和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促进单位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监管基础

  预算执行监控是部门预算监管事中纠偏的重要手段。为了提升预算执行监控的工作质效,厦门监管局加强三方面机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一是建立内部分工—交叉轮换机制。厦门监管局将预算执行监控任务按照单位分工到具体责任人,为避免长期监管形成的思维定势和抽查惰性,设置内部分工的交叉轮换机制,即每季度交叉分析、每年轮换监控单位,真正做到转变思路、补齐短板、不留死角、不避痛处,不断拓展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建立外部沟通—立体联动机制。厦门监管局在预算执行监控工作中,注重与外部的沟通互动,建立起纵横贯通、协同发力的立体联动机制。纵向加强与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畅通请示报告渠道;横向加强与中央驻厦预算单位及其他兄弟监管局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推动业务协同和信息协同,强化监管成果利用。三是建立前后衔接—溯源纠偏机制。预算执行是衔接部门预算编制与部门决算的中间环节,厦门监管局在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的过程中,通过深挖问题成因,追溯问题源头的方式,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发现深层次问题,前后衔接、系统纠偏,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的三个环节环环相扣。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成效

  依托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对中央部门财政资金进行动态监控,通过海量的支付数据实现对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穿透式监管。厦门监管局从三个方面持续扩大监管成效。一是关注履职尽责情况。将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与单位的职能职责结合起来,研究资金支付背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执行情况,分析其是否真正体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是否真正做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质效等。二是聚焦常见易发问题。对于系统内单位或者同类业务,关注共性和反复发生问题,深挖背后预算编制、内部管理等深层次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不断拓宽预算执行监控的思路。总结近年来驻厦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共性问题,制发典型问题清单,并下发至预算执行监控人员以供对照检视,助力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发挥联合联动效应。针对某些问题涉及多家预算单位,不在同一个监管局的管辖范围内,单个监管局鞭长莫及的情况,采取联合多个监管局协同作战方式,发挥联合联动效应。

  四、推动整改落实,完善闭环管理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是贯彻落实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必然要求。厦门监管局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跟踪,通过“三举措”以查促改,抓实闭环管理,做到问题整改与风险防范两手抓。一是推动整改。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预算单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标本兼治。二是强化震慑。对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约谈、发函、通报等形式,引起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要求预算单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监管“威慑力”,架起权力运行的“高压线”,切实兜牢严肃财经纪律的底线。三是发布预警。积极探索风险预警模式,定期发布《驻厦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风险预警清单》,分类列举风险事项和示例说明,要求预算单位自行对照、举一反三、逐条自查、及时整改,起到堵塞漏洞、未病先防的积极作用,促进加强部门预算监管,持续提升预算执行监控的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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