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国龙先生

  公司董事长涂善忠先生及副董事长涂文哲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杨国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9人,代表股份661,012,7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3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7,311,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13,701,3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95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311人,代表股份13,701,3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58,14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8%;反对2,044,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3%;弃权826,1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1,0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05%;反对2,044,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96%;弃权826,1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9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次)。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未超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35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85%

  4、申购日:2024年03月14日

  5、赎回期:2025年03月05日

  6、认购金额:4,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较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

  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若义务人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较低、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投资者利益蒙受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

  4)市场风险

  本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投资者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产品份额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5)管理风险

  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投资者收益。

  (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3个月滚存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0%-3.25%

  4、申购日:2024年04月15日

  5、赎回期:每3个月的15日开放赎回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影响,从而影响证券投资的收益水平,对信托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利率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本信托计划投资于证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技术变迁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5)购买力风险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信托收益水平。

  (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6个月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0%

  4、申购日:2024年06月26日

  5、赎回期:2024年12月24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四)【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87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9%

  4、申购日:2024年04月19日

  5、赎回期:2024年10月23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类资产价值可能下跌,导致理财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密切跟踪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走势,在各类资产间灵活配置,设定单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降低市场风险。同时限制理财产品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比例,严格按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

  2)信用风险

  如果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或者所投资的各类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债权发生信用违约、托管人破产,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致使理财产品本金受到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所投资的各类债权类资产的风险承担主体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等进行密切跟踪及分析,并根据内部投资评级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暴露;另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严格挑选。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4)操作风险

  产品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5)管理风险

  由于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受技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导致本金遭受损失和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的风险。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期限:18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3.4%

  4、申购日:2024年05月09日

  5、赎回期:2024年11月09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一般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市场风险

  集合计划的投资品种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3)管理风险

  本集合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依据集合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集合计划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4)流动性风险

  集合计划因市场整体或投资品种流动性不足、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等原因,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各类交易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实现交易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六)【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88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1%

  4、申购日:2024年05月10日

  5、赎回期:2024年08月06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收益。

  2)信用风险

  债券或所投资品种发行人在债务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未经受托人同意,受益人不得转让信托受益权,且受托人并不保证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因此信托财产在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委托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

  债券交易需要及时寻求合适的对手方的配合方能完成,因此流动性不如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特别是在因外部环境影响或基本面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或者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造成信托单位净值触及止损线或者本信托计划因受益人定期赎回时,受托人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将其变现而引起的资产的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受益人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甚至信托资金也可能受到损失,且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时间将根据最终变现流程延长,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

  本信托计划选择的保管人或受托人存在由于其未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而给本信托计划带来的风险。

  (七)【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89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03%

  4、申购日:2024年08月08日

  5、赎回期:2024年11月05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六)【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八)【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180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5%

  4、申购日:2024年05月17日

  5、赎回期:2024年11月17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目标产品的收益,并最终影响信托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影响,从而影响证券投资的收益水平,进而影响目标产品的收益,并最终对信托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利率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化。本信托计划通过目标产品最终投资于证券,其收益水平亦会收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目标产品的收益,并最终影响信托收益水平。

  5)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技术变迁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本信托投资的目标产品持有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的债券,其净值可能下跌、从而影响目标产品的收益,并最终使信托收益下降。

  (九)【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1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4、申购日:2024年06月06日

  5、赎回期:在交易时间内(即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

  6、认购金额:1,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2)信用风险

  主要指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所持有的债权类或衍生品类等资产中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若发生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恶意违约等情形,作为债权人的基金可能会损失投资收益及本金,从而对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相关基金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若衍生品等交易对手违约的,作为对手方的基金可能面临证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顾问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遭遇巨额赎回对投资组合的运作或投资者按时退出基金投顾业务成不利影响,或者因投顾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清算机制、申赎安排、登记机构及托管人等相关主体资金划付效率、管理人、合作销售机构(如有)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系统等原因,造成投顾业务调仓或投资者在部分/全部退出投顾业务时,无法及时完成申购、赎回、转换及退出等操作,进而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4)基金投资组合中可能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该类基金的配置会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赎回操作受到限制,需注意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组合内某只或多只成分基金可能出现暂停赎回等情况,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赎回投顾账户资产的风险。

  (十)【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9个月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75%-3.95%

  4、申购日:2024年07月31日

  5、赎回期:2025年05月07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损失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市场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品种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3)管理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一句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4)流动性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因市场整体或投资品种流动性不足、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等原因,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方未能实现交易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十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期限:330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6%

  4、申购日:2024年09月18日

  5、赎回期:330天持有后可赎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损失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管理人评定的本集合计划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适合能够承受中低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合格投资者。

  2)市场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品种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和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政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面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下降。

  (5)购买力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6)再投资风险。债权类资产获得的本息收入或者回购到期的资金,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从而对本集合计划产生再投资风险。

  (十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2、产品期限:1年

  3、业绩比较基准:1.5%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

  4、申购日:2024年01月09日

  5、赎回期:2025年01月13日

  6、认购金额:1,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证券价格和外汇汇率等市场价格变动影响本公司收入或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价值而形成的风险。如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您的收益凭证本金及/或收益发生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在未发生任何特殊事件(包括潜在调整事件、中断事件、特殊提前终止事件等)及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全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收益凭证存续至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到期日,请投资者关注收益凭证产品的到期日,如发生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以下统称“产品文件”)约定的特殊事件或其他提前终止情形,则将可能根据交易条款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3)政策风险

  收益凭证产品属于创新业务,监管部门可视业务的开展情况对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引起收益凭证产品业务相关规定、运作方式变化或者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本期收益凭证的认购、投资运作、结算兑付等业务的正常进行,从而给您带来损失的风险。

  (十三)【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201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65%-3.15%

  4、申购日:2024年09月12日

  5、赎回期:2025年04月01日

  6、认购金额:1,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国家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交易、投资、兑付等工作流程的正常进行,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2)信用风险

  投资者面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信用违约情形,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产品可能面临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发生变化。受以上情况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重要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价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能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投资者在本产品封闭期内无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三、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能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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