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阶段定期公开款物去向

应急救援阶段定期公开款物去向
2024年09月06日 00:00 媒体滚动

转自:新安晚报

  新修改的慈善法9月5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新增“应急慈善”专章,规定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及时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五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公开分配、使用情况。另外,新修改的慈善法还首次将个人网络求助行为纳入慈善法进行规范。

  相比原有法条,新修改的慈善法增加了“应急慈善”作为专门章节。其中第七十条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人员,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在应急慈善物资和人员协调方面,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有关人民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慈善活动。

  在信息公开方面,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及时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五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公开分配、使用情况。由于应急慈善的特殊性、紧迫性,新修改的慈善法还规定,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公开募捐,无法在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新修改的慈善法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提供便利条件。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捐赠款物分配送达、信息统计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修改慈善法,还新增了对个人网络求助的规范。在新修改的慈善法中,个人网络求助作为附则中的一条予以明确:“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

  同时,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据北京晚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救援 突发事件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9-13 合合信息 688615 --
  • 09-13 无线传媒 301551 --
  • 09-06 众鑫股份 603091 26.5
  • 09-03 中草香料 920016 7.5
  • 09-02 慧翰股份 301600 39.84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