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国胜 通讯员 杜岩 报道
本报青岛讯 为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青岛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科技部门,抢抓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契机,从创新绩效工资管理入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出台配套办理细则,并迅速推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率先探索和试运行。
“放”出活力动力。坚持创新导向、价值导向、应用导向,下放人才评价和绩效分配权限,以为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松绑赋能为核心,据实核定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和科研经费中用于人员绩效支出项目,通过对相关绩效工资单列核增、专项管理、定向分配,精准激励科研人员,激发创新活力和动力。
“管”出规范公平。坚持放管结合、程序规范,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基础,明确内部分配制度、公开公示程序、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等管理要求,确保内部分配公平合理、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成果转化薪酬激励规范实施、健康发展。
“服”出便利效率。整合服务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公布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信息和直联电话,以清单式管理、一链式服务为抓手,推动人社、科技、财政等业务协同办理,实现“成果转化—合同登记—奖励兑现”高效衔接。试行两年来,全市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热情有效提升,累计促成77个科研成果实现市场转化,为159名科研人员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1500余万元。今年8月份,结合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经办信息,正式印发文件,推动全市更多事业单位更好运用政策、加快成果转化。
青岛市人社部门将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供给和配套落实,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造热情,充分释放科研人才智力资源,助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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