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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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内 公司无重大事项变化。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7元。截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566.5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81.5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1,389.99万元(含利息收入1,803.62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溢百利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11948001218的募集资金专户,因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于2022年9月14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为21,38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1,803.62万元,理财账户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募资资金节余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为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对其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投产期共三年,公司预计需在投产后的第三年才能达到设计产能的100%,目前仅玉祥一厂技改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五厂技改项目、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均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效益;

  2.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化情况详见附表二及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53,288.81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资金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瓷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资金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资金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了积极整合公司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优势资源,在材料等领域开展投资并购或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司的整体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环)20%股权。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初步同意江西金环100%股权整体估值为20,000万元,对应江西金环2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000万元,同时双方书面同意聘请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金环进行评估,如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的江西金环整体评估值低于20,000万元,交易对方承诺以取消其已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暂未支付的分红、豁免其对江西金环其他债权、支付现金等方式予以补足。

  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后续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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