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沈正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沈正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以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正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长期价值相匹配,提议人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沈正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沈正华先生尚无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沈正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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