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城区公安分局西街派出所始终保持对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巡逻、深挖线索、同步发力,突出“快、准、狠”,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西街派出所抓获两名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
日前,贾某在回民区某酒店入住,当晚20时35分许贾某通过某手机APP下单了上门按摩服务,按摩过程中贾某试探性询问了按摩人员蔡某某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服务,蔡某某做了肯定答复,两人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事后,贾某给蔡某某转账1000元,最终蔡某某于21时30分左右离开酒店。西街派出所得到该线索后,经过调查研判,于8月13日将两人成功抓获。
经询问,两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是危害社会风气的毒瘤,警方始终坚持对“涉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大对辖区“涉黄”场所整治力度,同时希望市民群众积极拨打110举报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积极营造和谐稳定、健康文明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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