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湛金监复〔2024〕5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经营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呈〔2024〕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昌路23号9楼901房变更为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2410室。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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