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沙荣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冠盖”)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冠盖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2日
3.注册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路
4.注册资本:61,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民
6.经营范围:用于包装各类果蔬、饮料产品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7.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冠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6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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