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特能集团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特能集团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收到特能集团的提议后,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该利润分配提议的具体落实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该利润分配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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