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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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厦门首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首能”),厦门首能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厦门首能向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为厦门首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厦门首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厦银最保字第147号),合同约定公司为厦门首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2XY240724T00010011),约定为厦门首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1286122J

  3、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前炎

  5、经营范围: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材料添加剂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6、成立日期:2011 年11月18日

  7、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 S301B 室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76%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0、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被担保人: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主债权本金,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被担保人: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满足厦门首能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4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系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82%;总担保金额为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24%;总担保余额为135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4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人治理实际需求,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蔡再华先生、柯愈胜先生、石大学先生、柯尊友先生、陈前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问立宁先生、林晚发先生、段丙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再华先生:出生于1963年,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066基地配方研究室副主任;冶钢集团黄石无机盐厂副厂长、厂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柯愈胜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冶钢集团黄石无机盐厂科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柯尊友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冶钢集团黄石无机盐厂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石大学先生:出生于1968年,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冶钢集团黄石无机盐厂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陈前炎先生:出生于1970年,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冶钢集团黄石无机盐厂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问立宁先生:出生于1968年,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技术部副主任,现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2、林晚发先生:1985 年出生,会计学专业博士,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3、段丙华先生:1990年出生,经济法学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 (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06,2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9,302,179.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907,82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2-000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流程

  为加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确实有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审批表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由公司一般账户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款项,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人;

  6、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1,399,576.05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06,2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9,302,179.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907,82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2-000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根据上述项目前期投入的情况,鉴于募集资金现已到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置换已先行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37,437,311.90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962,264.15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3,962,264.1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21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修订以下21项制度:《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振华股份董事会秘书制度》《振华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振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振华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振华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振华股份内部控制制度》《振华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振华股份内部审计制度》《振华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振华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振华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振华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振华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振华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情请参见附件。其中《振华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振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振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振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振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振华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振华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第五届董事会期间,拟给予独立董事年津贴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振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九、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4年8月29日以前将前述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点。

  (二)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新办公楼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1

  电话:0714-6406329

  联系人:朱士杰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以及因部分章节或条款删减而需对其他章节序号、条款序号以及援引条款序号一并作相应调整外,本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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