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禾味业”)控股股东伍超群先生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6日将其持有的共计95,96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23-048)。伍超群先生分别于2024年1月8日、1月23日将其持有的共计13,8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2024年6月25日伍超群先生将其质押给招商证券的 84,7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展期。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接到伍超群先生的通知,伍超群先生将其持有的37,3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次质押融资资金用于置换其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的质押融资资金。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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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质押自相关融资归还完毕后可提前解除质押。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超群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7,0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5.1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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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伍超群先生归还云南信托融资资金后,前期质押给云南信托的25,000,000股公司股份即解除质押。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伍超群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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