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提名张丹女士、金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监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监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并修订、
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并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766,00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6月28日。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520.354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5,796.9548万元,公司的股本由455,203,548股变更为457,969,548股。
2024年7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943,00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7月22日。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796.954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5,991.2548万元,公司的股本由457,969,548股变更为459,912,548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修订对照表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并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阳先生、郭耀辉先生、江翰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洪昀先生、李斌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洪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上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丹女士、金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美国巴布森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04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美国Millennial Net工程师(Principal Engineer);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美国 Peregrine Semiconductor工程师(Staff Engineer);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美国Skyworks工程师(Principal Engineer);2011年11月,作为创始人成立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2011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61,200股。李阳先生与郭耀辉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奕江涛先生、王国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并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Zhi Cheng Micro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李阳先生与郭耀辉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8.55%。此外,李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耀辉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美国巴布森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02 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上海赛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7月任上海中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平台部总监;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任美国标准普尔咨询师;2011年11月,作为创始人成立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2011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郭耀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03,880股。李阳先生与郭耀辉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奕江涛先生、王国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并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Zhi Cheng Micro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李阳先生与郭耀辉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8.55%。此外,郭耀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耀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翰博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担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江苏毅达融京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江翰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翰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昀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2014年5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助理教授,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任职于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20年8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副院长,目前同时担任深圳市格林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洪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斌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应用物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担任专业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2008年1月至2019年9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该院副院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丹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洛阳师范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在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专员;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在上海龙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任初高中化学老师;2014年10月至今,任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张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玉华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成都巨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成都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复高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测试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基板设计工程师;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金玉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玉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S1栋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0日
至2024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0、议案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S1栋9楼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S1栋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258480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db@smartermicro.com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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