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临2024-012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2%、不高于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的6个月内。
2、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 2024年7月30日,浙药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843.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增持金额为27,377.55万元(人民币,下同),增持比例在其本次增持计划比例区间内。浙药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浙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9,420.9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
2024年7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药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浙药集团
(二)增持前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浙药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3,577.7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7,003.7319万股的20.85%。
(三)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7月30日,浙药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浙药集团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方式及种类:浙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增持数量:浙药集团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2%(对应增持数量不少于5,140.08万股),不高于4%(对应增持数量不高于10,280.14万股)。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五)增持期限:2024年1月3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六)增持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浙药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一)实施过程
2024年1月31日和2月1日,浙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增持金额为3,174.5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临2024-015号《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3月22日,浙药集团已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150.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增持金额为24,514.48万元,增持比例已达到其本次增持计划比例区间的下限。(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临2024-021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浙药集团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现浙药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实施结果
截至 2024年7月30日,浙药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843.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增持均价4.685元/股,增持金额为27,377.55万元,增持比例在其本次增持计划比例区间内。浙药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浙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9,420.9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浙药集团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实施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浙药集团承诺:在浙药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浙药集团《关于增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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