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可转债计划基本情况: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2024年7月3日起3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增持可转债计划实施结果: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6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可转债96,130张,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11.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可转债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森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群先生、副总经理丁华章先生及陈奕峰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可转债。
二、增持可转债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可转债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增持可转债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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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可转债96,130张,合计金额811.82万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0.1084%,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注: 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可转债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增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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