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星化学”)收到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卫星能源三期项目”)即年产80万吨多碳醇项目一阶段装置经投料试生产后已成功产出合格产品,标志着卫星能源三期项目一阶段一次开车成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卫星能源三期项目一阶段装置运行稳定。
一、项目的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平湖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签署《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总投资约10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项目顺利投产对公司的影响
卫星能源三期百亿项目是卫星化学“立足轻烃一体化,打造低碳化学新材料科技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星能源三期项目一阶段的开车成功,有效解决了卫星化学C3一体化产业链上下游原料配套的问题,实现C3产业链耦合闭环,标志着卫星化学新材料产业链进一步提质升级,核心业务产业基础不断夯实,产业链韧性持续增强。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卫星能源三期项目二阶段投产。
四、风险提示
项目建成投产有可能面临宏观经济与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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