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申税小微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行延续。根据规定,纳税人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申请减免税源采集时要选择新的减免代码,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如何操作吧~
政策解读
延续实施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新电子税局操作步骤: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2024年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
1.登录新电子税局,进入“财产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在页面中点击“新增税种”。
3.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在“税源信息”中新增行。
4.“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100199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第一条),然后填写好“减免土地面积”及“减免起止时间”,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就完成税源采集啦。
温馨提示
由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已经失效,记得不要进行误选,要选择最新的减免性质代码哦,在选择其他政策时也同样要注意。
供稿:王誉晓
制作: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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