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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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于2024年6年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7月2日,公司就6月公司的回购进展进行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36,538股的0.73%,回购成交的价格为21.56一29.99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998.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自2024年6月21日首次回购股份起,除7月3日,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统一安排,完成股份登记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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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61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17,880股,于2024年7月3日登记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6,736,53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至16,011,909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内控制度相关要求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已回购的股份若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拟按有关规定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将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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