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报,该局工作人员魏新河,自2022年以来,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魏新河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公开报道,四川眉山市委政法委公众号“平安眉山”2023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其中一篇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名为《从苏东坡的参与“高考”探查宋代科举制度》,作者是“辽宁理工大学马院教授 魏新河”。
7月8日,记者注意到“平安眉山”已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眉山市法学会工作人员,但在听到魏新河相关内容后,工作人员表示“以那边调查为准”,随即挂断了电话。
论文获三等奖?当地官微已无获奖信息
据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通报: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经研究决定,我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月8日,根据此前媒体报道,记者查阅眉山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现,2023年10月11日前后,已找不到《关于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的内容,在网上也搜不到魏新河相关论文信息。
记者注意到,2023年10月26日,该公众号发布了《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在四川省眉山市举办》的文章。文章提到,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主办,眉山市法学会承办。此次论坛共征集“三苏”法治文化论文165篇,经专家组初评、复评,论坛组委会综合审定,共评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26篇。论坛大会上部分法学专家学者作了主旨演讲,部分主题征文获奖作者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不过,在公开的发言报道中,记者没有看到魏新河的内容。
承办单位回复:以那边调查为准
魏新河是否参加过“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并获三等奖?相关荣誉及奖金是否会收回?主办方此前是否对其本人和论文进行过审查?
记者查询到相关论坛组委会2022年11月发布的征文启事,根据启事内容,并没有相关论文奖励的信息。该启事还专门说明“论坛不收取审稿费和会务费,会议期间工作餐由承办方统一安排,参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记者根据该征文启事,联系到论坛组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听到“魏新河”的名字后表示“事情网上都有公布了,具体以当地相关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记者随后咨询相关问题,该工作人员仍表示“以那边调查为准”,并立即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试图再次联系,均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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