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2%,涉及激励对象1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1,069,159股减至450,969,159股。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00股。公司董事会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9、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2%。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222%。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3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总额与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3.6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计743,815.71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451,069,159股减至450,969,159股。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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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本变动结果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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