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长马女士拨打本报962555读者热线向“新民帮侬忙”求助,她11岁的女儿用大人身份注册玩一款名为“太空杀”的网络游戏,从2023年7月到2024年5月,充值数万元,其中2024年4月,竟高达7.7万多元。
马女士向游戏平台提出退款,但截至发稿,对于“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能退多少”“游戏平台和监护人各要承担多少责任”,双方仍未就此达成一致。
冒名注册大额充值
马女士和丈夫工作繁忙,女儿一般住在奶奶家,由老人照看,孩子经常偷偷用奶奶的手机玩游戏。“为了方便买学习用品,她在微信号上绑定了我的一张银行卡,并设置了微信支付密码。2023年7月,她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太空杀’这款游戏。”马女士说,孩子微信绑定的这张银行卡原本并没有钱,但在今年年初,亲戚转进一笔30万元资金。自此之后,孩子便不断向游戏账户偷偷充值,直到被大人发现。
经梳理,马女士发现大笔充值发生在今年4月,高达7.7万多元,充值时间大多发生在放学时段。此前3个月的充值金额都比较少。“我与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孩子玩游戏期间我没有和她在一起。游戏运营方也可通过后台查询手机设备号相关信息,识别出并非大人在玩游戏。”
今年5月以来,马女士持续与“太空杀”运营方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涉,但始终没有明确解决方案。她认为,平台在新账号注册环节就存在审核漏洞,“女儿拿我的身份证去注册游戏,运营方难道不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吗?这很容易发生家长身份被孩子盗用充值的情况。”
根据《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而正因为马女士的女儿冒用了成年人的身份玩游戏,孩子并未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缺乏自制力的孩子沉迷游戏,无节制地充值买游戏装备行为,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解决方案仍未达成
接到反映后,本报记者与巨人网络取得联系。对方回应,经查询,自2023年7月到2024年5月中旬,系统后台查询到涉事账号充值总金额是7.9万多元,而马女士则称充值金额达8.2万元。目前,公司已成立专班协调此事,并多次与家长沟通。但巨人网络强调,这是“人道主义补偿”,并非普通退款。
马女士告诉记者,同一时期,孩子贪玩还充值了其他游戏,在家长提出诉求后,另一家游戏平台已退还充值金额的90%。马女士承认,作为监护人,家长确实存在过失,应承担一定责任,但巨人网络答复的50%退款,与其在此事件中所该担负的责任,明显不匹配。由于各持异议,双方至今没有形成意见统一的解决方案。
律师意见
双方责任如何算?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指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秦裕斌认为,上述案例中,这名11岁女孩显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且充值金额较大,与孩子的年龄和智力并不匹配。监护人马女士不予以追认,说明孩子的充值行为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马女士有权要求返还。
而另一方面,马女士经常与子女分开住,且未妥善管理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等,行使监护职责确实存在疏忽,应予改正。同时,因该女孩已年满8岁,其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还是得到法律认可的,因此其母亲主张全额退款亦不合理。
秦裕斌表示,最近,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到: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或监护人重复进行多次过错行为,同时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或存在其他加重情节的,则相关过错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更高的责任比例,若对方无显著过错,则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他坦言,这份团体标准在今后能否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问题,还需要游戏运营方和家长监护人的共同尽责努力。本报记者 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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