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73,971,965股,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35.2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058,394,440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7.24%,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的23.6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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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上述质押系对前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40,721.583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补充质押, 原质押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30)。
2、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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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83,529.44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3.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68%,对应融资余额为73,267.98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0,930.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4%,对应融资余额为7171.00万元。
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已质押股份的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泰盛实业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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