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接到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华翀”)的告知函。上海华翀遵照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中的承诺,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数量6,726,098股,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5.9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主体的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翀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二、协议转让股份计划
由于自身运营管理需要,上海华翀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转让数量6,726,098股,对应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5.94%。上海华翀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包括公司前董事王博通过上海华翀间接持有的523,902股公司股票。
上海华翀本次转让价格区间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或者协商价格确定。上海华翀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转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华翀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协议转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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