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锂科”)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是由于申请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建设”)以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城建”)、圣阳锂科为被申请人,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根据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4)鲁0991执保149号】,裁定冻结环城城建、圣阳锂科的银行存款45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圣阳锂科与环城城建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与信邦建设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圣阳锂科前述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
1,760,038.08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1,760,038.0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35%。除裁定冻结金额外,该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玉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股东杨玉清先生,系公司原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杨玉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杨玉清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杨玉清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杨玉清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0,650,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82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460,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4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19%。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林泽若明律师和郭彬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84,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0%;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49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54,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2%;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49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49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54,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92%;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0%;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49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26,7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2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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