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沧金复〔2024〕38号
献县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献县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献融村银报〔2023〕1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对《献县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
接到批复后,请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书面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2024年4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