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晚报
本报讯(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曹楚琦)“六月份我就要结婚了,装修公司还没有装修完工,工期一拖再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4月19日,家住峰峰矿区的刘先生拨通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
据刘先生反映,他购买的新房在峰峰矿区,2023年年初拿到新房钥匙后,刘先生开始留意新家的装修。“当时,华璟庭装饰一直给我打电话,2023年3月16日,我就去装饰公司现场看了看。了解情况后,我觉得比较符合自己的预期价位,于是当场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并交付首期款19800元。”
当天,刘先生与“秦皇岛华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期限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工,施工内容包括客厅、餐厅、玄关走廊、卧室、厨房、卫生间的瓷砖、墙面、顶面、室内门、定制柜子、踢脚线等项的供应及安装。
在刘先生提供的合同中,记者注意到,合同第十四条为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因乙方(装修公司)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我已经支付95%的工程款项,但经历了设计师变更、装修工程逾期后,我找不到现场的施工人员了,室内门的安装、鞋柜的定制、餐厅柜的定制、踢脚线的安装等都没有完成。公司也未支付工程逾期的违约金。”
刘先生疑惑:这家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吗?4月20日,记者实地探访了位于丛台区滏河北大街润实月亮湾底商的华璟庭装饰公司,店内仍有接待人员向记者介绍装修项目,但该公司负责人不在店内。
记者拨通秦皇岛华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冀冲的电话,询问目前刘先生家的装修进度,对方称“不接受采访”,并将记者电话挂断。
4月22日,记者联系到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梦城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装修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我们已约谈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得知秦皇岛华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去年与合作的全屋定制厂家解约,今年1月份已重新签订合同。公司已安排业务经理与业主沟通,尽快完成装修。至于违约部分,公司称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河北乾骥(邯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祥提示:“刘先生有权要求装修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该装修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刘先生也可进行提前告知,并找其他装修公司进行剩余工期的装修。刘先生也有权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装修公司涉嫌合同欺诈,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截至记者发稿,刘先生称,该公司业务经理仍未与他取得联系,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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