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天宜上佳(688033.SH)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有权机关实施留置的重大事项,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上交所对天宜上佳及及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杨铠璘,时任董事会秘书章丽娟予以监管警示。
监管警示决定显示,2024年3月15日,天宜上佳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个人实施留置;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副董事长杨铠璘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2024年3月8日,天宜上佳董事会办公室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个人已经实施留置。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