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项目合伙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质量复核合伙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2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较2022年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
5、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公司负责人:谭小青,监管联系人(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王仁平,电话:总部总机010-65542288;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勇、李关毅,电话:成都分部总机:028-62991888。
二、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务报告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7.00、议案8.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5)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
①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9:00-11:30及14:00-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dongshiban@scantt.com);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
电话:0812-811731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cantt.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8。
2、投票简称:安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安宁股份(股票代码:002978)股票,现登记参加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1-12月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75,739,150.67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0,920,928.55元。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3年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06%,因此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401,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13,800股后的股本400,08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43,1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9,240,465.00元,占现金分红总额的4.42%,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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