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浮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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