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15日讯 4月12日晚间,海南海药(维权)(00056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公告,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海南海药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 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亿元、2.2亿元、4750 万元。
根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项,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海南海药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海南证监局认为,海南海药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拟决定:1、对海南海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给予警告,并处以270万元罚款。3、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海南海药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1月30日,海南海药发布业绩预告,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000万元至9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05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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